各位會員:
113年會員大會預計在113年10月05日(六)舉行,依據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會員正式名單最後繳納日期為每年8月31日前繳納$500元常年會費後,才具有正式會員資格(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請尚未繳納的會員盡速繳納避免權益受損,另112年11月11日第十二屆第二次大會會議臨時動議的提案三通過-已成為寶島會員者,每年需出團三次,才能繼續擁有正式會員資格,詳細規則在112年11月18日第十二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的案由四制定,
詳細規則
案由四:制定會員資格,提請 討論
說明:第十二屆第二次大會會議臨時動議議題三提議增加已成為寶島會員者,每年需出團三次,才能繼續擁有正式會員資格,請理監事會制定詳細出團定義
借用第八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提案二新會員入會規定並修改條件
本團正式會員每年皆需於前年度的1月1日起算至當年度的8月31日,需達成符合下列活動的條件達三次(含)以上,方能延續正式會員資格,未達成者將自動轉成贊助會員,之後如欲轉回正式會員資格則需符合下列條件達三次(含)以上,並提出申請並由理監事會議審核。
1.新建或修繕活動達三次(含)以上。
2.幕後行政– 由各委員會組長依每個會員提出會正式會員資格申請。
3.個案探勘及關懷– 三次(含)以上。
4.倉庫整理上車– 三次(含)以上。
5.物資處理– 三次(含)以上。
6.寶島會員大會 (算一次)
7.志工教學(算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同意:7票),於113開始執行。
請各位會員踴躍參與出團及寶島活動
若有任何問題可詢問會計呂廷羽小姐TEL:0921-130472